孙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2026-01-08    阅读:51 次

1月7日,孙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郁帮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兆华、付文国、王清林大程出席会议。县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同志列席会议。大程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孙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起草说明;听取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具体召开日期及筹备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召开孙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期的决定(草案);听取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表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翠平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路晓蕾任职的议案及说明;拟任职人员进行了供职发言。

经分组审议和主任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表决通过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孙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期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进行人事任职表决;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路晓蕾为孙吴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郁帮华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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